想咨询个问题。我们是一般人商贸公司,销项的名称和进项名称必须一致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对于税收分类编码,怎么确认是一致的呢? 因为进项上只显示税收简码,还有一些没有简码。 对于进项的税收简码明显与商品不符的,销项仍然需要跟进项保持一致吗? 比如红外测温仪,我们收到的发票,税收简码显示的是文化办公用设备,但是在金税盘里选择,属于工业仪表里的温度测量仪表。像这样的情况,仍然需要和进项的税收简码保持一致吗?
会计学堂
于2019-05-25 09:07 发布 3102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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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退回去让对方重新开,你们俩都开正确的
2019-05-25 09:11:01
您好,您按照具体产品的明细开具,是不能够用礼盒的名义开具的
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满意请给五星谢谢
2019-11-21 14:25:46
销项需要和进项一致的,同学
2019-05-24 22:30:59
您好,这个可以的,放心哈,我们也是商贸,
2023-11-03 22:03:31
你好,风险挺大的,你是严重的进销不符。
2022-05-13 14: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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