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投资时点调整,第一年存货出售半分之六十,实现净利润调整的话是调减利润,第二年又出售剩余的百分之四十,但是是发生亏损,那么为什么是用亏损加回来百分之四十呢,不应该是调减利润吗,
向阳而生
于2019-05-28 14:33 发布 2708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小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5-28 14:53
你好,同学,如果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那么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公允的利润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如果被投资单位的资产,比如存货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因为利润是按照存货的账面价值进行的计算,所以需要将利润调整成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调整净利润的时候,对于出售的部分调减净利润,但是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那么对于出售的部分在调整净利润的时候是调增。调整公式如下:
一、投资时被投资方资产公允价与账面价不等
1.存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投资日存货公允价-存货账面价)×当期出售比例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调整后的净利润=账面净利润-(资产公允价/尚可使用年限-资产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