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有限公司)有几个自然人股东b c d ,之前公司注册的时候没有实缴注册资本,现想要将公司的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如果直接转增的话,我们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每个股东都需要交个税(可以分五年缴清)。可否在转增注册资本前,将每个自然人自己各身注册一个公司B公司 C公司 D公司,假如B公司 C公司 D公司的分别股东是b和b的太太、c和c的太太、d和d的太太,那么,b持有A公司的股份转让给B公司、c持有A公司的股份转让给C公司、d持有A公司的股份转让给D公司,这个转让是否要交税?我们考虑这样转让完成后,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就不用交个税了。谢谢!
谢伟钢 追问
2019-05-28 17:30
汪晨老师 解答
2019-05-28 20:33
谢伟钢 追问
2019-05-29 10:21
汪晨老师 解答
2019-05-29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