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总公司免费给我国内公司的样品,进口时缴纳了关税500和增值税715,我公司又原样免费赠给国内客户时按视同销售,计税时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增税销项500*1.1*.13=71.5,问:是否视同销售?组价是否正确?这种情况进大于销,进项能否抵扣?
个性的苗条
于2019-05-30 13:26 发布 1227次浏览
- 送心意
三宝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1、赠送客户应视同销售
2、价格错误,不是以关税作为计价基础
3、进项可以抵扣
2019-05-30 13:56:41

您好,是每吨15万元折算为元。
2020-07-16 22:11:12

你好 这个是经济法 增值税章节里面的 具体哪一个小节需要你去看教材下。
2020-02-20 17:04:02

这个字我太认识,因为没有可以参考的价格,所要就要组成计税价格。
2020-02-18 19:39:07

你好,是进项税,可以做为国内流转环节的进项税额抵扣
2020-07-03 21: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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