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现在在申报个税,有个问题,现在扣除5000元,比如说员工甲,上个月工资6000元,我按(6000-5000)*0.03 =30交个税,这个月工资4000,现在是累计扣除标准,两个月加起来工资10000,扣除标准10000,又显示我不需要交税, 上个月的税额需要退回,现在计算都是按累计数算,是这么算的吗?
冉悦妈妈
于2019-06-03 15:01 发布 103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6-03 15:17
是累计计算的呀,你算的对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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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累计计算的呀,你算的对着呢
2019-06-03 15:17:06
这个的话 估计是你们申报方式导致的
你们将年终奖 作为全年一次性收入申报了(这样的话,不管多少,都要交税)
而如果将工资和奖金都作为全年综合所得申报的话 是不用交税的(合计未达到6万元)
2020-01-14 21:29:55
你好,现在年终奖只有一种计算方法,年终奖24000,则1,24000/12=2000,,适用3%的税率,则应缴纳个税为24000*3%=720
2020-01-03 15:00:33
您好,您7月份申报6月份的个税,8月份申报7月份的个税。分开申报就可以啊
2020-08-04 16:16:03
你好!你这个正常是要交税的了
2019-08-01 15: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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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悦妈妈 追问
2019-06-03 15:20
小于老师 解答
2019-06-03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