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公司为我国居民企业,预计本年将实现盈利3000万元。本年年初,准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乙公司。预计乙公司在设立之后最初两年会亏损,第一年亏损400万元,第二年亏损100万元,以后每年盈利600万元,有效期为8年,折现率为10%,假设甲公司今后每年可实现盈利3000万元,且甲公司与乙公司均无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即盈利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注:(P/F,10%,1)=0.909,(P/F,10%,2)=0.826。老师怎么做纳税筹划
像鱼.
于2019-06-03 17:20 发布 1776次浏览
- 送心意
逸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学员你好,成立分公司比较划算,可以享受亏损抵税
2021-12-23 13:41:07

给出了1年期和2年期的复利现值系数,是用2600*0.909+2900*0.826+3600/12%求得现值304758.8.跟各公司分别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比较。
如果分别算合计50446.2。所以统一申报比较划算
2019-06-03 15:39:25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06-30 17:54:52

你好,同学,如果成立的新公司,会有盈利,你可以考虑全资持股成立子公司,这样的话子公司单独核算,单独看利润计算所得税,然后分红给母公司也是免税的。
2019-12-21 09:08:06

这个其实就是货币有时间价值,晚交税比早交税好!所以分公司比子公司好!
2019-12-20 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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