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做工程的。请问老师,我们的一个项目最终核算进项税是大于销项税的,这样附加税理论是0对吗?但是前期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的时候缴纳了一部分附加税,这部分附加税怎么办,能冲抵吗,冲抵后最终核算是否为0呢?还是说已经缴纳的附加税无法退了,所以实际最终缴纳的就是以预缴金额为基数产生的附加税?最终应该怎么算?
学堂用户_ph875110
于2019-06-03 17:51 发布 2196次浏览
- 送心意
叮当老师
职称: 税务师,初级会计师,建筑业
2019-06-03 18:00
你好!1.进项大于销项,经营地申报时附加税是0
2.预缴地缴纳的附加税是预缴增值税2%的那一部分,附加税只根据你要缴纳的增值税计算。
3.税务部门一般是不让冲抵或者退税的,本身进项大于销项也是不正常现象哦,如果确实属实,可以跟税管员协商。
4.最终附加税为,异地预缴的加上经营地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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