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了一个邀请新用户赠送手机的活动,然后活动发起方说这个手机属于权益奖励,需要收取个人所得税580元,但是手机价值没到个人所得税的5000元起征点,手机价值3700元,那活动发起方收这580元个人所得税合法合理吗?
甜甜的苗条
于2019-06-08 20:19 发布 1336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我参加了一个邀请新用户赠送手机的活动,然后活动发起方说这个手机属于权益奖励,需要收取个人所得税580元,但是手机价值没到个人所得税的5000元起征点,手机价值3700元,那活动发起方收这580元个人所得税合法合理吗? 我参加了一个邀请新用户赠送手机的活动,然后活动发起方说这个手机属于权益奖励,需要收取个人所得税580元,但是手机价值没到个人所得税的5000元起征点,手机价值3700元,那活动发起方收这580元个人所得税合法合理吗?](https://al3.acc5.com/6e2866f4d54025563eb6334ca67f3ef6.png)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