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刚学到第一章第三节的会计基础,里面讲权责发生制,我有一点不理解,企业都是用权责发生制,实际做账的时候是不是都是依据发票开具和收到发票的月份来作为权责发生的依据呢?而不是依据我是否发货?假如我这个月发货了,下个月才开具发票,按照权责发生制我收入应该计入哪个月?又比如我预付1年的租金,但是对方也按1年的金额直接开给我发票,这样我还能拆分成12个月去计算成本吗
画只绵阳
于2019-06-09 18:12 发布 178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 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按照发票入账,还有这个12个月在cpa有一种做法叫做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去分摊的。
2019-06-09 18:15:51

您好!
这个并不影响您的做账,但是会影响您税,因为差额部分是需要取得对应的发票的,您就不能开具8000差额的发票,只可以开具5000
2023-06-14 01:39:52

你好,正常入账,然后汇算清缴调增。
2019-11-27 15:14:57

您好
请问收到的是多长时间的收入
2022-01-12 20:23:08

同学,你好
一般是之后结算再开具发票
2023-11-27 1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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