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老师,您好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度销售收入总额为550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8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是多少?
仁爱的钢铁侠
于2019-06-10 18:48 发布 458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6-10 18:50
你好
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5000万元*5‰=275万
发生额的60%=380*60%=228万,所以按228万在所得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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