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是西安的一家食品销售企业,在周至设立了一家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行食品加工,请问现在分公司发生了一些费用,作为受票方,我们让对方开具发票是开西安的总公司抬头还是周至分公司抬头?另外,因为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要不要做帐?
奋斗的奇迹
于2019-06-11 09:26 发布 81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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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独立核算的话是可以的
2019-09-30 08:51:34
分公司要做帐,要单独申报增值税等,开票周至分公司抬头
2019-06-11 09:27:11
你好,这个没有规定说不开发票
2020-06-01 17:06:43
你好
不可以啊,这个不符合税务局的三流合一的要求的
2022-04-05 10:13:01
实践中,不用开具发票的
2020-06-03 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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