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家公司要走注销,在江苏设立了一个总公司,然后又在深圳设立了江苏总公司的分公司,我现在又有一个这样的疑问,深圳公司马上就注销了,但是他的账上还有一些未摊销完的厂房装修费用和未摊销完的车贷。我是不是应该直接在深圳公司的账上都全部摊销完。还有没有其他方式转给新设的分公司?
夏树
于2019-06-11 11:15 发布 712次浏览
- 送心意
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6-11 11:20
您好,注销总公司之前,下面的分公司也都是要注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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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注销总公司之前,下面的分公司也都是要注销的。
2019-06-11 11:20:48

应该直接在深圳公司的账上都全部摊销完
2019-06-11 11:49:44

你好!
在下次装修前摊销完。
2019-02-13 10:29:54

不可以的
总公司装修费就应当总公司支付,总公司报销入账的
2018-11-03 15:41:14

如果装修费金额不大的话,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如果金额大的话,是需要按月摊销的。
2019-08-05 09: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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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树 追问
2019-06-11 11:23
梅老师 解答
2019-06-11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