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教一下,我单位是一个正式的仓储服务企业,有员工后勤警卫等服务。现在税务局提出质疑我们的合同条款不是仓储业,而算租赁业。实际我们确实属于仓储服务。 请问我们该如何修改合同条款,才能符合仓储服务的特征?谢谢!
玩命的蜻蜓
于2019-06-11 16:42 发布 688次浏览
- 送心意
武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们合同标明是自己经营,收钱的权利是仓储费
2019-06-11 16:55:52

你好 涉及增值税6% 城建税 7%或者5%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企业所得税 按5%或者10% 如果符合小微企业的话 工资薪金个税 如果是房屋租赁的话 涉及9% 小规模按5% 其他服务费按6%
2020-05-07 13:43:25

您好!是的。是要核定的。
2019-10-22 16:59:42

这不是售后回租,融资公司按租赁,企业是承租方,不交税
2019-04-23 05:46:05

有形动产的经营租赁服务税率 这个是按13% ,不动产租赁是按9%
2021-03-30 10: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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