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6-12 11:01

根据《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规定: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纳税人应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经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结清应纳税款、缴销未使用发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的注销处理,并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使用情况.

将证明回执联交纳税人送证明填发地税务机关,证明单的证明联由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留存.

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需延长经营期限的,必须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核销后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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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说法不同,一个意思的 都是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019-11-18 11:36:13
你好,说法不同,一个意思的
2020-08-12 18:11:27
你好,那个是含税的金额
2024-11-27 15:55:16
你好,这个正常是要一致的。
2024-08-01 16:13:10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收协定中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执行有关规定的公告,对于同一时段、同一项目、同一名教师或研究人员多次取得属于《安排》第十一条款规定范围报酬的情形,可按该公告第五条规定计算所得归属。 因此,如果两个施工许可证分别对应不同的时间段和项目,则需要办理两个外经证。如果两个施工许可证对应同一时间段和同一项目,则只需要办理一个外经证即可。
2024-07-07 14: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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