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建筑企业,因为总公司资质健全,所以就以分公司形式加入,分公司独立核算,现在刚开始经营,以总公司名义签单,费用发票开成总公司抬头下,收入也要先打入总公司,现在问题来了,分公司的费用发票怎么处理?总公司让项目费用全部走公账,让我们分公司以私人名义先把费用钱转给总公司的法人个人名下,然后把发票寄过去,总公司给报销,老师请问这样做合理吗?风险大吗?怎样规避风险?
浅浅
于2019-06-13 16:01 发布 91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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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总公司这样处理是为了费用发票 收入成本对上。风险有一定的。这样你们内部要有个协议
2019-06-13 15:59:47
您好,用总公司名义接的工程也相当于挂靠在总公司名义下,产生的费用类也需要计入总公司的项目成本里面。可以按照总公司的要去做,同时你们内部签订个协议,规避你们的风险
2019-06-13 16:23:57
我都没抓到你的问题,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
2018-11-30 12:01:51
您好,这种情况首先去变更发票啊
2019-12-27 10:26:52
你好,这个不用分摊的
2019-08-21 14: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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