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于2003年1月1日投资开办了成房公司,经营房地产业务。公司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确认损益的基础。在2003年年末,公司由于业务发展的要求,需要增加新的资金投入。于是,李伟以成房公司的名义向当地一家银行申请贷款500万元,并吩咐公司的会计编制了相关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该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全面的审查,认为这笔贷款风险过大,最终拒绝了李伟的申请。 李伟收到银行的拒绝贷款通知书之后,对拒绝的理由进行了研究,发现银行拒贷的主要原因就是通过其会计报表反映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是很好,特别是在公司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中反映的公司债务大于债权600多万元,资产的流动性也不是非常理
烂漫的大地
于2019-06-14 20:16 发布 653次浏览
- 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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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骗贷
2019-06-20 15:27:49

这个题目回答过了啊!虚增资产,虚增收入
骗贷
2019-06-20 10:11:09

同学。你是什么问题呢。
2019-06-13 22:16:00

企业的财务会计应该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而不应该通过收付实现制来做相关的账务处理,而且意向性协议不是财务入账的依据。银行应该不止看他提供的报表资料,还需要查看李伟及他公司的相关的信用记录的,应该也是会查到第一次的贷款情况的,还是不会给与他这笔贷款的。
2019-06-12 16:38:02

您好,您每次提问都发这个,但是从这里并没有看出您到底是要问什么,作为会计,他应该是根据您的账面业务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假如他为了给您的贷款,提供虚假数据的话,以后银行发现了,他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甚至会有形式责任,涉嫌骗贷的。
2019-06-04 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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