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6-17 16:16
1软件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产品认定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6%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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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解答
2019-06-17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