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凡凡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6-18 11:01

你好,后期可签订补充协议,在4月1号以后的纳税所属期的发票按现行的13%开具。

追问

2019-06-18 11:03

18年10月签订的,

凡凡老师 解答

2019-06-18 11:11

你好,无论是哪一种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的,按照原税率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新税率开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绝不等于当事人合同的签订日期。

追问

2019-06-18 11:29

老师,这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定?

凡凡老师 解答

2019-06-18 11:36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同时,对于“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又具体规定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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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后期可签订补充协议,在4月1号以后的纳税所属期的发票按现行的13%开具。
2019-06-18 11:01:27
你好 如果上月确认了未开票收入 这月才可以开百分之16的发票
2019-04-08 16:55:50
如果不开票按合同上面的执行 如果开票,会在合同价格上加收6%的税收
2016-05-18 16:07:40
之前有无票收入的可以,没有的不可以开
2019-05-17 10:09:43
你好 这种情况下是不可以开具16%的发票的
2019-04-17 10: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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