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个子公司去年在增资的时候,一个股东当时出资1000万,认购100万注册资本。于是在去年10月份打进300万,当时会计事务所做验资报告的时候,确认100万实收资本,200万资本公积,这样子是不是严重不符合会计核算制度?
震动的小懒虫
于2019-06-20 17:01 发布 703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看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如果当时确定300万元是按照1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的,那么是对的,要看章程和决议
2019-06-20 17:03:03
您好!白给的话还是投资?白给就是营业外收入,投资就是注册自资金。
2017-11-22 14:38:14
你好,不可以的!资本公积可以转未实收资本没错,但是应交未交部分必须有出资股东缴纳补交
2024-02-26 19:59:34
你好,实收资本是投资者投入的金额*持股比例;实际投资额超过实收资本的金额是资本公积;投资者实际缴纳的金额在账上体现的是实收资本。
2020-05-16 19:23:15
你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变更税务登记
2020-06-17 06: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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