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在外地和业主签订了一个100万的总承包项目,然后和B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30万的合同。B公司开一张30万的专票给A公司,税点是3%,税额为 8,737.86元;A公司拿劳务合同项目地的税局预缴税款如下: 预缴增值税2%: (1000000-300000)/1.09*0.02=12844.04元 预缴附加税12%: 12844.04*0.12=1541.28元 预缴企业所得税0.2%:(1000000-300000)/1.09*0.002=1284.01元 预缴印花税0.03%:(1000000-300000)*0.0003=210元 A公司当地预缴税款后开一张100万元的工程的普票给业主,税率是9%,则公司应该补交的税款如下: 增值税7%: (1000000-300000)/1.09*0.07= 44954.13元 附加税12%: 44954.13*0.12=5394.50元 企业所得税1.8%:(1000000-300000)/1.09*0.018= 12600.00元 印花税0.03%:1000000*0.0003-210元=90元 请问这样的算法对吗?
rt
于2019-06-21 08:59 发布 166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6-21 09:29
您好,预缴的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不扣除30万, 回总公司补缴的税款 增值税=100/1.09*0.09-8737.86 -12844.04=A 附加所得税以这个为依据 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利润表来计算 印花税不需要再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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