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税改前签订的合同,并付30% 定金,在今年一月份(当时税率是16%,现在是13%),货物在下周会出货,我们要求供应商按税改前的不含税金额降价,或者给我们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是否是合理的?
俭朴的凉面
于2019-06-21 12:51 发布 967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19-06-21 12:55
您好,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税率下降,他付给他的供货商的税率也相应有所下降,要求价格微调是合理的,您实际是税率调整以后的业务,要求他按原税率开票,这不尽合理,而且他即使开了,对您公司也存在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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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税率下降,他付给他的供货商的税率也相应有所下降,要求价格微调是合理的,您实际是税率调整以后的业务,要求他按原税率开票,这不尽合理,而且他即使开了,对您公司也存在涉税风险。
2019-06-21 12:55:30

你好,是填写不含增值税的收入金额
2019-01-07 15:13:28

您好,手工发票属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上的金额是含税的,如果您一季度开票金额没有超过9万,那么可以享受免税,应该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九行“免税销售额”和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填入相同的含税金额
2019-01-07 20:29:43

你好季度30万以内的吗?
2024-01-11 14:51:08

看一下咱们填写的数据对不对?
2023-10-07 13: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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