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文化事业建设费,计税依据是余额。也就是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是不是在申报的时候必须要取得支付费用的发票后才能减除,如果申报当月暂时没收到对方开出的发票能不能暂估费用减除,因为有多数时候都是我们给对方付款后,对方很久才开发票,
小钰
于2019-06-21 14:46 发布 1115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6-21 15:00
你好,是的,是有发票才可以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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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是有发票才可以差额
2019-06-21 15: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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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9-12-07 11: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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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实现的广告费,娱乐费收入金额
2019-05-30 1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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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7-06-12 11: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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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含税收入
2017-04-13 1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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