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学堂答疑王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19-06-21 17:12

您好!部分题目未显示,请将题目发完整

俩人、幸福ツ 追问

2019-06-21 17:14

学堂答疑王老师 解答

2019-06-21 17:30

您好!抵押权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本题甲公司以房产做抵押向银行借款,到期不还钱,银行即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乙银行有权行使抵押权取得房产所有权,如甲公司未书面告知该厂房被抵押的,由此造成对承租人的损失的,由抵押人甲公司承担。如甲公司书面告知承租人该厂房已经被抵押,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一句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抵押权自然实现,抵押权的实现属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也就是说,租赁合同对房屋的受让人,本题为银行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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