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物流公司,我这边通过互联网物流平台,平台是无车承运人,通过平台找车产生无车承运业务,我用公司公户付运费给平台也就是付给无车承运人,平台付运费给个体司机那边。在这个业务当中无车承运人即是承运人又是托运人,个体司机是实际托运人,最后无车承运人给我开具9%的无运输工具承运运输增值税发票。这种无车承运的运输发票我们物流公司可以当做进项抵扣吗?
K1461135191393
于2019-06-22 00:41 发布 2329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取得的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2019-06-22 04:49:00
你好, 你是收票方还是开票方
2020-06-16 14:31:25
您好,互联网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是6%。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4-01 23:44:34
一般纳税人9%,小规模3
2019-08-20 15:03:39
你好,可以作为费用核算,但是进项不可以抵扣
2016-10-10 15: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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