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6-24 19:22
轻了 参考这个案例看一下
此次《公告》中对税基的改变将给寒冷的车市带来一丝暖意。《公告》明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看来,我国车市的疲软,既有消费趋于饱和的因素,也有人们环保理念增强、新能源汽车替代的影响。但是,此次车辆购置税法的出台,将税基由过去的指导价调整为裸车成交价,既尊重了汽车销售内在的行业规律,又让老百姓获得了减税降费的实惠。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我国增值税税率从过去的17%下调到16%乃至现在的13%,车辆购置税的叠加因素,会进一步放大减税降费的效果。
车辆购置税税基由指导价调整为裸车成交价,仅此一项,消费者能有怎样的获利呢?
北京华财仁合税务师事务所首席咨询师张海涛告诉记者,实际缴税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他举例说,一辆官方指导价为12万元的汽车,打折后最终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格为10万元,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购置税税率(10%)。
在7月1日前,按照官方指导价12万元计算的应纳税额为10619元[12万/(1+13%)×10%];在7月1日后,按照实际购买价格10万元计算的应纳税额为8850元[10万/(1+13%)×10%]。这较原先节省了17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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