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开的旅游服务费发票差额征税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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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6-25 11:04 发布 2137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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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19-06-25 11:13
差额计税方法
因此,旅游服务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计税方法的增值税计算:
应纳增值税=(旅游服务价税合计数-可以差额部分的扣除费用)÷(1+6%)×6%-其他依法取得的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旅游服务价税合计数÷(1+6%)×6%-可以差额部分的扣除费用÷(1+6%)×6%-其他依法取得的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
【举例说明】
某旅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方法。2017年1月份,组织三个旅游团队旅游,取得旅游价税合计总营业额106万元,其中两个团队由本公司全程组织旅游,收取旅游费包括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统一向宾馆、餐饮点、外单位旅游包车、景点门票共支付费用价税合计53万元;另一个团队与旅游地旅游公司合作接团,支付接团旅游费用15.9万元。另外,当月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0.2万元。当月应缴增值税计算如下:
差额计算销项税额可以扣除的费用=53+15.9=68.9万元
应纳增值税=(106-68.9)÷(1+6%)×6%-0.2=1.9万元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跟团的旅游公司导游和自有车辆的费用不属于差额计税的扣除范围,但是发生的费用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可以抵扣。
三、旅游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的核算方法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按上例,一般纳税人差额计税方法的核算如下。
(一)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1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万元
(二)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1.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68.9万元
贷银行存款68.9万元
2.待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作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3.9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3.9万元
在差额计税核算中需要把握几点:一是发生的成本费用在发生时全额计入成本。二是取得的费用凭证属于符合扣除规定的方可计算扣除。三是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客户(现在许多乘车等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手持原始票证才可以)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3.取得的电费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1.18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2万元
贷银行存款1.38万元
4.月末结转
(1)月末结束,计算出当月有应纳增值税的,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是贷方余额的,则按上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9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万元
(2)月末结束,计算出当月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的,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月末是借方余额的,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次月征期,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9万元
贷银行存款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