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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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列支标准是:按发生额外的60%与收入的千分之五相比较,取最小值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其他的发生额与此数的差额属于调增,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5万元。另外10-5=5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如业务招待费发生额外是10万元,当年营业收入是1500万元,业务招待费的60%是6万元,收入的千分之五是7.5万元,因此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6万元。另外10-6=4万元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属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2019-11-27 10:02:24
此问题已经给予回复
2016-01-21 20:11:21
你好,一般是不用分摊的。这属于总部费用
2022-02-19 16:33:34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收入的千分之五和实际发生的60%,超过部分都不能税前扣除的
2020-05-15 15:33:25
平时是时报时销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等
2019-11-24 15: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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