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小规模建筑装饰公司,有部份项目是分包给个人,我们只收取该项目适当的税管费,扣除税管费后,凭请款单将扣除税管费后的工程款以公户或法人私户转至分包负责人个人账上,这种方法是否合规,如何账务处理,对于分包人来说,有没有什么合理的方法可以规避风险,谢谢,
猫咪
于2019-06-27 11:52 发布 1392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相关问题讨论
是普遍操作方法。分包人要将收入成本记账,没有风险。
2019-06-27 12:02:01
这是挂靠 的常见处理方法。
挂靠 是按被挂靠 方自己的工程分包给挂靠 人做
2019-06-27 12:24:25
您好!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6-11-21 16:09:36
您好!您就当做不开票收入做就行了。当现金收到款。
借“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6-11-21 15:42:52
借应付账款 抵账公司 贷应收账款-房产公司
但这种情况一般需要三方协议
2018-08-29 12: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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