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凡凡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经济师
2019-06-28 22:16
自2019年2月1日起启用“金三”社保费征管系统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除外)。缴费单位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基数申报、增减员以及缴费确认业务,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业务。现将具体流程明确如下:
一、社保部门操作流程
(一)基数申报、增减员业务
缴费单位通过社保部门网上服务系统(没有开通的,到社保前台办理)办理基数申报、人员增减。
(二)缴费确认业务
缴费单位先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没有开通的,到社保前台办理)办理按月缴费确认业务,自动生成或填写单据。特别提醒,无论是通过网上还是前台办理缴费确认业务,都必须同时填写两张单据:其中职业年金继续交到社保部门,流程与之前相同;其他险种的,确认缴费数额后,无需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单》,直接到税务部门前台或通过客户端网上缴纳即可。(注:办理确认缴费业务后,社保系统自动将缴费金额推送到税务系统)
二、税务部门操作流程
(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申报操作步骤
缴费单位使用“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纳社保费,按照以下四步即可完成,推荐缴费单位使用该方式缴纳社保费。
1.客户端下载。缴费单位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官网(http://www.sd-n-tax.gov.cn/)下载客户端,并根据提示完成在本地电脑的安装。系统切换上线时,客户端同步启用并提供下载。
2.客户端登录。缴费单位通过纳税人识别号(作为账号)和社保单位编码(后六位作为初始申报密码)登录单位客户端。初次登陆后系统提示必须更改申报密码。
3.社保费申报。选择“社保费申报-缴费”模块,不需要录入数据,客户端自动接收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申报数据。操作人员按提示勾选需要申报的数据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输入申报密码即可完成税务部门的申报。
4.费款缴纳。选择“费款缴纳”模块进行缴款,系统目前支持“三方协议缴费(需提前与税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银行端凭证缴款(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到银行缴费)”以及“网银缴费(可直接在界面中输入账号和密码完成费款缴纳)”,缴费完成后可查询缴款记录。缴款完成后如有需要,可到税务前台直接换开完税证明。
(二)缴费单位到税务部门前台申报操作步骤
缴费单位到税务前台申报缴纳社保费(职业年金仍由人社部门按原有方式征缴),可按以下三步即可完成社保费缴纳。
1.请缴费单位到税务部门前台(缴费服务厅),告知前台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和单位编码,也可直接告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台人员输入相关信息后,为保障缴费单位的权益,会与缴费单位口头再次确认相关信息。
2.税务前台人员会通过系统自动调取缴费单位的申报信息,并完成税务部门的申报。
3.申报完成后,税务前台会与缴费单位沟通选择缴费方式,目前在税务前台支持“三方协议缴费(需提前与税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银行端凭证缴款(需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到银行缴费)”以及“POS机划款”等缴费方式,缴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选择适合的缴款方式。缴款完成后可在税务前台直接换开完税证明。
三、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研究确定,职业年金暂不移交税务部门征收。请各缴费单位仍在原社保部门办理职业年金征缴事宜。
四、缴费成功后,税务与社保系统将自动传递相关业务数据并完成社保个人账户记录。
特别提醒: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税务部门征收按照属地管理,请到属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业务;2.缴费期限截至为每月25日。
小雨 追问
2019-06-28 22:31
凡凡老师 解答
2019-06-28 22:35
小雨 追问
2019-06-28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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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8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