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的销售人员有自带车辆的,就自带工具工作的补偿费,还有出差伙食补助费及误餐补助费。请问老师这部分的补助是不是不征个税的部分啊?
米哈游
于2019-07-02 12:11 发布 2305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7-02 12:12
这个工具需要你单位租赁的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工具需要你单位租赁的
2019-07-02 12:12:28
你好,不需要发票的哦,这个相当于工资了
2019-07-24 15:32:36
你好,如果是其他原因交纳的林地补偿费,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如果是房地产企业为开发商品楼盘而交纳的林地补偿费,计入该开发项目
借:开发成本-土地转让费(林地补偿费)
贷:银行存款
2021-12-21 09:35:38
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9-11-01 09:18:20
你好 计入管理费用 福利费科目
2019-04-17 1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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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游 追问
2019-07-02 12:18
郭老师 解答
2019-07-02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