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木易杨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7-02 16:29
按照税法规定,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既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也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两者选其一,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
从操作便利上看,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比较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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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恋1218 追问
2019-07-02 21:22
木易杨老师 解答
2019-07-03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