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运费,消费税10%,委托代加工非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原料价+加工费)/(1-10%)对吗?还是说组成计税价格=(原料价+加工费+运费)/(1-10%)?
瀞心
于2019-07-03 08:54 发布 2162次浏览
-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03 09:01
委托代加工非应税消费品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所谓价内税就是计税基础包含了税费在内,而单是材料费和加工费是不含消费税的,所以要把它换算成含税价
即:(材料费+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税率,才是应征的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是纳税人自产自用的消费品,在计算征税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的组成计税价格=(原料价+加工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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