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04 15:0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hielo一。* 追问

2019-07-04 15:10

请问怎么判断是不是广告服务呢?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7-04 15:11

据《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广告服务业范围有所变化,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hielo一。* 追问

2019-07-04 15:22

那墙体彩绘呢?真的不好判断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7-04 15:23

如果有宣传广告性质的就是

hielo一。* 追问

2019-07-04 15:38

请问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
目前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7-04 15:52

你好,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月收入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免征

hielo一。* 追问

2019-07-04 16:06

老师,请问免征的会计分录是什么呢?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07-04 16:06

免征的补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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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就是实现的广告费,娱乐费收入金额
2019-05-30 11:09:5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7-06-12 11:23:53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2019-12-07 11:20: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8)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2019-07-04 15:07:10
开票含税收入
2017-04-13 10: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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