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 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2019-07-05 13:37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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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如果取得的不是不征税的通行费。可以按照票面的增值税金额抵扣进项税。
2021-05-28 15:06:16
您好
这种通行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019-09-26 15:09:13
抵扣进项税=发票金额/(1+3%)*3%
2019-09-05 09:47:55
高速的这种不能抵扣了,需要电子普票
第三个一直不能抵扣的,
2019-07-29 17:18:37
你好!你看税务监制章的才能报
2017-10-13 10: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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