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7-10 17: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所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金额不包括民航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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