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小刘老师
职称: CMA,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11 11:34
你好,长期有其他应收款,可能认定为公司借款给某人或者某单位,税局会让你补缴借款利息增值税及附加,如果是股东的话,会认定为对股东的分红,缴纳20%个人所得税,公司会存在未代扣代缴个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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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凡 追问
2019-07-11 11:41
小小刘老师 解答
2019-07-11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