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异地有业务,联系当地一个师傅跑腿办事。每月付给他三千元。但是这个师傅有本来任职的单位, 那我们每月的报酬是不是不能算成我公司员工发放工资。要算成个人劳务报酬? 个人劳务报酬是否需要对方每月开具发票?
五不知????
于2019-07-12 14:21 发布 1050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也可以给他做工资的,相当于两处工资
2019-07-12 14:26:54

如果你没有给他申报工资就要开。
2017-03-30 15:44:57

你好 成立个体户 如果业务不多 单一的话
2020-04-15 16:56:01

你好
名是 工程服务就可以
2021-10-20 14:57:20

你好,同学。
你开具劳务票你确认为收入
然后你正常计提工资,发放工资时由对方代发,冲减应收账款。
2019-12-28 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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