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应届毕业生有税费减免吗?
兵兵
于2019-07-12 17:10 发布 7082次浏览
- 送心意
五条悟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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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税费减免,只是说在实习期可以不买保险
2019-07-12 17:12:20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规定,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上述人员是指:1.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本通知的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收优惠政策在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第三条第(二)项政策,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按现行政策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五、本通知所述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已享受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不得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的就业人员既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其他扶持就业的专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
2021-07-27 11:23:06
你好,没有补贴的,是不缴纳社保可以扣除的
2019-03-29 17:04:28
这个得看你们当地的人力资源补贴政策的哈
2022-02-22 11:41:53
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型微型企业,由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给予1年全额补贴;对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以上的小型微型企业,每招用1人,由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按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每年每户企业不超过20万元。
1.档案免费保管
国务院曾出台《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市、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
2.社会保险补贴
人社部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3.一次性就业补贴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帮助各类中小微企业更好地吸收人才,国家、省、市、区等各级均配套“就业专项资金”,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2024-04-03 16: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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