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小型餐饮店,之前在税务局申报过,采取定额征收的方式,每个月不用纳税,现在要一个商场里开第二家店,营业额是每个月底返到对公账户,同时要求我们每个月交食品销售的百分之3的税点,因为第二个商场不需要营业执照,所以我们必须用第一个店开对公账户,想咨询这样的话对我们第一个店有没有什么税务方面的影响
仁爱的美女
于2019-07-15 17:38 发布 230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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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分店的形式嘛,分店不独立核算的话也是总店一起交
2019-07-15 18:29:23
你好!可以是可以。这个在税务局看来就还是之前的公司
2019-09-18 16:21:50
老师,应该去哪里操作呢?
2019-06-04 13:49:34
你好
一个老板就可以了
2023-12-08 12:45:30
你好,去办理税务登记
一般是营业执照,公章,去税局填表办理登记
2016-12-09 14: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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