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看,这个问题是不是这个逻辑,这样理解对吗?
业火中的晨光之星
于2019-07-15 17:45 发布 512次浏览
- 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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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有点问题,未抵扣,肯定是销售方开红字信息表的。
2019-07-15 21:03:47
你好,稍等一下,马上给你具体解析
2024-04-23 23:02:22
你好,这个是正确的。
2019-09-20 18:22:13
你好,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背书人、出票人及票据其他债务人支付票款的权利。当事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前提是享有合法的票据权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持有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二是持票人是合法取得票据。如果票据无效或者持票人不是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均不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经公示催告被法院宣告无效后,持票人就丧失了票据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无权再依据票据要求付款人或承兑人支付票款,也不能依据票据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票据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但是,票据被宣告无效后,持票人还有其他的法律救济途径,即持票人可以依据基础民事法律关系,向交易相对方主张民事权利。
2019-08-07 16:02:09
表是平的。只是应付利息有那么多,为什么没有短期借款或者长期借款呢?利息哪里来的?
2020-04-19 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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