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司是一般纳税人,销售钢材,我司与对方订有合同,因为对方逾期还货款,我司起诉。法院判决对方先息后本还款给我司,并承担稅费,我司收到利息后需要开票给对方吗?
恒星慈
于2019-07-16 09:10 发布 850次浏览
- 送心意
风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ISA
2019-07-16 09:26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全、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要开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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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全、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要开票的
2019-07-16 09:26:52

你好,这个实务中没太大关系
2019-06-01 19:16:43

你好,最好是有合同证明有购进业务发生
2019-02-26 12:50:33

你好 要打价格的呢
2022-02-23 10:45:24

你好,万一这个钱丙公司不按时还,或者甲不承认就会有纠纷,而且借钱会有利息,乙也要交税
2020-03-03 15: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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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慈 追问
2019-07-16 09:51
风老师 解答
2019-07-16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