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是小微企业,第一季度利润为24000,计提了1,200的所得税,第二季度利润为-270000,没有计提所得税,第三季度利润为300000,计提了季度所得税1500,(2400-270000+300000)*0.05-1200=1500,按本年累计金额,倒算出本季度应该计提的所得税,是不是这样呢
糟糕的奇迹
于2019-07-17 15:14 发布 974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17 15:15
是的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相关问题讨论
以前季度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就是截止6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6905.5元
2018-09-21 22:25:14
你好,是按照年累计的。第三季度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了。
2021-06-02 09:45:43
你好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利润总额本年累计*适用税率—以前季度预缴税额
需要减去 1481的
2019-07-11 17:49:07
是的 你的理解完全正确
2019-07-17 15:15:18
你好,年累计的利润总额乘以25%,减去前面几个季度预缴。
2022-01-24 08: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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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的奇迹 追问
2019-07-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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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