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何江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17 17:40
按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除填报申报表主表外,至少应当填报以下两种申报表:
1、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中的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2014年63号公告)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的有关规定如下:
(1)填报对象范围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及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
(编者注:企业只要发生资产损失即需填报,即不发生纳税调整也需申报。)
(2)填报方法
第1行“一、清单申报资产损失”:填报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项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以及纳税调整金额。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损失金额,已经计入存货成本的正常损耗除外;
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根据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金额;
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为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的余额。
第14行“合计”=第1行“一、清单申报资产损失”+第9行“二、专项申报资产损失”。
(3)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关系
第14行“合计”第1列“账载金额”=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三)资产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
第14行“合计”第2列“税收金额”=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三)资产损失”第2列“税收金额”。
第14行“合计”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若≥0,填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三)资产损失”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33行“(三)资产损失”第4列“调减金额”。
2、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根据2014年63号公告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第33行“(三)资产损失”:根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90第14行“合计”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90第14行“合计”第2列“税收金额”;表A105090第14行“合计”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