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赠送的商品如何做会计分录。然后该商品又卖出去了,如何做会计分录。请教!
无私的钢铁侠
于2019-07-18 14:36 发布 371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7-18 14:37
企业收到赠送的商品没有任何发票,则按公允价值:
借:库存商品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
销售赠送的商品: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计算征收增值税”。
正常销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赠品部分,赠送的产品要按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征收增值税,但不形成计入。
借:营业费用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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