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都是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的,付款单位要把款打到总公司的账户内,要总公司的发票,总公司收到款后还得把款返给分公司,请问老师,这种情况要怎么操作比较好?
专一的黄豆
于2019-07-18 15:20 发布 3021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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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2017-03-28 15:10:45
你款项打给分公司,发票总公司开具
分公司收到是确认往来,这是正常处理
2019-07-18 15:35:47
你好,估计你们的公司是由总公司统一核算,而且纳税申报也有总公司合并申报的,你们之间的付款可以不用开票。做一个内账,原始凭证就用你们老板写的付款说明即可。
2018-07-17 09:27:18
你好, 总公司付款,发票可以开给分公司,据实开具
2019-05-31 10:37:22
你好,不可以直接冲,需要让对方总公司做一份委托付款给分公司的协议才行。
2016-12-13 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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