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原来从一家供货商进料含有一笔模具费,并全部付款,当时入账为原材料,后从该公司进货达到一定数量,供货商退回模具费,但不退现金,而是给了等额的原材料。我公司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直接借:原材料 贷:材料成本差异。合适吗? 这种操作,涉及税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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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09-26 16:13 发布 1086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4-09-26 16:20
就是给的材料不得给发票给你们,对吧。可以这样处理,不过更稳妥的做法是,请供应商将这部分材料开具发票,折扣销售给你们。不然税局会认为你们是接受的捐赠,需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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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给的材料不得给发票给你们,对吧。可以这样处理,不过更稳妥的做法是,请供应商将这部分材料开具发票,折扣销售给你们。不然税局会认为你们是接受的捐赠,需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4-09-26 16:20:20

货物没有全部退回来吗?全部退回来的直接红冲上月的成本就可以
2019-03-29 17:17:43

按原来的出库价进行退货处理。
2018-10-25 16:23:22

同学你好,稍等看一下
2023-03-25 16:22:28

1.销售退回还要做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销售折让只做价格折让,不做退回库存,分录和销售退回冲收入一样。2.题目说的是成本费用,应该按实际成本入账,对应科目是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发出材料不仅要按原材料(计划成本)发出,还要计算差异率,调整计划成本为实际成本。
2020-07-29 23: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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