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7-19 19:13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所以说是先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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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所以说是先利息!
2019-07-19 19:13:28
你好,算19天
2017-05-01 09:31:35
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5-12-09 16:24:25
你好,是上月21号到本月19号的,你可以按月计提,每月都这样的就一样的。
2018-09-10 10:31:21
做投资收入
2017-03-27 19: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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