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开具专票给购买方,后取消该笔交易,购买方在退还专票时,发现专票的抵扣联丢失,无法退还给销售方,请问购买方怎么处理,才能消除抵扣联丢失造成的不利影响。
Besokuse
于2019-07-23 15:42 发布 1048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7-23 15:46
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Besokuse 追问
2019-07-23 15:47
Besokuse 追问
2019-07-23 15:49
朴老师 解答
2019-07-23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