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阿水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7-23 16:23

学员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越努力越幸运 追问

2019-07-23 16:29

这道题有点超纲了吧,书上也没找到

阿水老师 解答

2019-07-23 16:53

学员你好,
部分政策更细化的,需要靠做题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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