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个人成立个体工商户,公司把钱打给对方,让对方去税局开具名目为\"服务费,咨询费,货款\"一类的专票,业务是虚构的,这个个人是有和公司有关联的,这种有税务风险吗?
娜娜
于2019-07-23 16:21 发布 138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7-23 16:22
你好!有。你虚开本身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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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个经营范围可以开的
2019-11-10 19:24:04

你好!有。你虚开本身就违法
2019-07-23 16:22:44

您好,是可以这样做咨询费的,可以的
2023-11-09 16:42:31

咨询人员的工资和房屋租赁费就是成本
2019-06-27 12:39:02

直接列费用,不计入成本
2019-06-26 11: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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